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三、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不能提交的应注明理由);
四、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发放
(一)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