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SPTO(美国专利商标局)负责联邦政府的商标注册非美国居民或者公司申请美国商标需要委托美国国内的代理人进行。
(2)、审查在提交申请大约六个月后,USPTO的审查员将对申请注册的标志进行审查看它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与已注册的商标有冲突,并决定其能否注册。如不能,审查员会发函给申请人说明具体出现的技术或者程序上的问题,申请人必须在收到信后六个月内进行答辩,否则被认为放弃申请。如果申请材料只需要做些小的改动,审查官会电话或者E-mail给申请人确定改动事宜。如果申请人的答辩不能通过,审查官将发出最终驳回。
(3)、公告如果审查官对申请注册的标志没有异议或者申请人答辩成功,该标志即会被印制在USPTO的商标公告上(每周一)。同时,USPTO将给申请人发出通知告之其公告日期。此后30天内,任何第三方可以提出反对注册意见或者要求延长第三方提出反对的时间。该反对审判由USPTO下设的行政审判法庭,即商标审判上诉委员会主持。
(4)、发证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是基于商标的实际使用或者是国外的已注册商标,并且没人提出反对意见和要求延长反对时间,那么US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注册证书;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是基于申请人真诚的意图使用,那么USPTO将于公告12个星期后颁发允许使用通知书。申请人可以在允许使用通知书发下来的6个月时间内(1)使用此商标并提交使用声明,或者(2)申请6个月延展期。如果提交使用声明并通过后,USPTO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
(5)、时效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十年,申请人需要在第五至第六年间提供一份用以表明该申请继续存在的使用宣誓书。在十年期限截止之前,可以申请商标的续展注册,每续展一次延长十年,可无限续展。